(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二十日電)喜歡在部落格(網誌)提供影音檔案給網友下載瀏覽的人要注意了。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十九日在台北縣三重市,查獲毛姓女子所架設的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,提供大量非法音樂免費供不特定人下載、試聽、教導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,警方今天將她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。
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高雄分隊高雄分隊長林志明表示,四十歲的毛女士因個人對電腦網路架設網站有濃厚之興趣,因此,在「無名小站」網誌成立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。
成立至今多年來,其網站瀏覽人次高達兩百二十多萬人以上,每日最高同時上線曾高達上千人次,主要以架設論壇網站之方式,提供大量非法音樂,免費供不特定人下載、試聽、教導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。
毛女士為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之設立與管理者,以提供上傳及轉址之方式如當今最紅之歌手周杰倫、陶(吉吉) 、孫燕姿、林俊傑、楊丞琳、同恩、張棟樑等數十名歌手之成名歌曲,供該網站會員非法下載、試聽。
由於已嚴重影響國內影音樂之合法權利,本案經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初估,侵權市值新台幣七千八百多萬元以上。保智大隊於十月十一日接獲檢舉,以最快速度完成蒐證,於十九日持板橋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,並會同基金會搜索台北縣三重市同安東街的住宅,成功破獲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。
警方表示,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,將毛嫌移送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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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啊...現在大家不可以在部落格上亂放東西了!!!(難怪ㄧ直進不去毛媽媽那...)
否則...要被警察找去喝咖啡...= =
P.S.
在近來Youtube的流行,很多使用者會將Youtube內嵌在自己的blog中,也有使用者在blog中放置音樂撥放器。但是很多使用者忽略了放置這些東西可能涉及侵權的動作。像是Youtube內嵌的內容是否為版權物。
今天就算Youtube上面的影片/音樂/MV或者撥放器的音樂不是你上傳的,可能你只是看到Youtube上面很好看想分享,可能你只是看到別人在分享語法,而忽略到上面的內容是否侵權。
也希望使用者把之前有相關的物件文章先行下架/隱藏/加密。
- Dec 17 Sun 2006 21:00
分享動畫、影音加密最重要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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